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栾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孟建中等同志职务的议案
来源: 发布时间:【2008年05月04日】
栾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提请决定:
任命:
孟建中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(副县)。
免去:
赵远东同志县公安局局长(副县级待遇)职务。
请审议。
栾城县人民政府县长:王韶华
二○○八年五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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